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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培训将于4月底和5月初分东、西部两个片区举办。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东部片区

  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7日(25日报到,27日下午撤离)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会议中心大酒店(道前街100号)

  (二)西部片区

  时间:2018年5月9日至11日(9日报到,11日下午撤离)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宁卧庄宾馆(城关区天水中路20号)

  二、片区划分

  东部片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陕西。

  西部片区:甘肃、山西、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残联负责该项工作的处室领导1名、具体工作人员1名。

  (二)有调查任务的县(市、区)残联根据本地区调查对象数量,按照每50户调查对象配备1名调查员的比例选派相应数量的调查员参加培训。调查对象不多于50户的县(市、区)选派1名调查员,调查对象为50-100户的选派2名调查员,依此类推。

  (三)调查员统一由县(市、区)残联安排有实际调查经验、敬业奉献的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购买或委托专业机构的调查服务。在选调调查员时,要充分考虑现场调查阶段人员队伍的稳定,原则上应由2017年入户调查的人员继续担任。新选任调查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日程安排

  东部片区4月26日(西部片区5月10日)

  上午:动员部署、调查指标讲解、调查方案讲解;

  下午:调查员入户试调查、现场模拟调查、分组讨论。

  东部片区4月27日(西部片区5月11日)

  上午:调查表数据录入讲解、经验交流、答疑、小结。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区、市)残联联系人务必按通知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时间要求负责本省调查员准时报到和撤离。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和报到、撤离的交通费由各地残联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参加培训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需要接站的残疾人员请在回执中标明。

  (二)请认真填写培训回执(见附件),由各省(区、市)残联汇总后统一报送。东部片区请于4月22日前,西部片区请于5月4日前将培训回执传真至010-66580264或发电子邮件到jtsrdc111@163.com

  六、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    王颖芬 010-66580152 13021961302

  苏州市残联  王文伟 0512-65160278 13913101198

  甘肃省残联  苗闻一 0931-8818368 13893601288

  附件:培训回执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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