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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十四五”期间对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以下简称家改),是缓解居家照护压力、解放家庭劳动力、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两年多来,各地残联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中国残联等6部门《关于推进“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将家改纳入地方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投入,完善工作内容和要求,推进家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国共完成家改64.28万户,占“十四五”总任务数的56.69%。

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度家改数据核查,特别是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集中专题调研情况看,家改工作仍有9省任务完成率低于50%,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多数省(区、市)开展工作仅靠财政资金,投入渠道较为单一;有些省份改造内容不精准,数据质量不达标,家改内容与残疾人类别、实际需求不一致,有的家改内容录入不真实、不具体,有的录入改造资金金额与内容不匹配;多数省份家改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技术队伍专业能力、承接机构服务能力与家改高质量推进的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已成为现阶段制约家改工作提质增效的主要短板和突出问题。为确保完成“十四五”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家改工作质量,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品质,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现就提高家改工作质量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纳入大局,强化政治担当

家改是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之一,是以“小切口”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大烦恼”的民生实事,是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的生动实践。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家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推动将家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特别是为民办实事工程。尤其是工作任务完成率较低的省(区、市)务必推动将家改纳入地方党委、政府2024、202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快推进实施。

各地残联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落实家改任务的政治责任,把家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定期调度,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十四五”家改工作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各地要用好用足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根据中央补助经费和工作需要积极争取落实省市县三级配套项目资金,单个家庭改造的资金标准由各地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统筹安排;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管理、筛查、评估、设计、验收等工作经费;采取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动员发掘社会力量等多种方式支持家改工作。

“十四五”期间家改工作的服务人群是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要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要切实坚持重度残疾人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未完成本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的,不得将服务人群扩大到三、四级残疾人;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的残疾人不再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三、完善政策方案,强化精准施策

家改工作重在改造,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家改工作,中国残联制定了家改目录清单(见附件)。各地要参照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及完善本地相关政策、实施方案,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地面、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景,充分考虑各类残疾人需求差异,以满足残疾人居家基本需求、适度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为原则,科学制定、修订、完善家改目录并逐级报备;要在政策、实施方案中细化明确家改具体内容、范围边界以及设施改造和辅具适配衔接要求,严禁将当地残疾人补贴辅助器具配置内容以及粮、油、食品等日常消耗品列入家改目录。

各地要根据残疾人状况和个性化需求,结合家庭实际情况,以安全、方便、适宜为目标,一户一策,从当地出台的实施方案、家改目录清单中,科学评估选取改造内容,按残疾人需求选择各项改造内容的优先项目,确定具体改造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改造内容与残疾人类别和需求相符。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丰富改造内容,提高改造标准。

四、严格监督管理,保证改造质量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家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标准和流程,环境设施改造和设备器具适配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要求;紧抓改造全过程,紧盯事前、事中、事后各关键环节,有追踪、有抽查、有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家改工作质量。

制定参与家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资质、资金保障、服务流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完善合同条款,确保施工和验收不得为同一家机构;可通过设立负面清单、引入准入退出机制等多种方式,约束和规范机构服务质量。

健全完善全流程、全覆盖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可根据地区实际,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货币补贴等方式使用资金,采取集中改造的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竞价程序;采取个人分散改造的要明确货币补贴的具体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五、改进数据录入和考核,体现家改成效

各地在中国残联家改数据库中及时、完整、准确录入残疾人基本信息、改造内容、改造资金、改造图片等,杜绝录入空号、错号等情况;保证改造内容录入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要求,与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相符,杜绝录入改造内容与残疾人需求不匹配的情况;落实改造资金录入真实性、合理性要求,确保资金与实际使用资金、录入改造内容相符;确保改造图片能够真实反映同一场景改造前后对比效果,并与录入改造内容相符,体现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要定期开展数据普查、抽查并督促整改,实现数据核查常态化、制度化。

推动将家改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配合财务部门要求持续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残疾人满意度等开展量化考核,完善管理制度;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逐级开展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家改的政策、具体内容、工作程序等要求;要加强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切实保证将相关文件精神、工作标准要求落实到基层,力争改造效果更加贴近残疾人居家生活实际需求;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相关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主动培养专业化施工队伍,提高承接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支持残联系统辅具中心参与承接家改工作,加大对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参与家改服务,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七、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并服务大局,研究将家改统一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厕所革命、易地搬迁等政策和举措中,统筹推进,形成政策、资金、技术合力。

加强与民政部门居家适老化改造的互动衔接,研究建立适合本地区实情的、科学的联动运行机制,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延伸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项目,加大改造服务供给,放大政策集成效应。

加强与残联系统辅助器具适配等工作的统筹,整合资源,避免同一类型和种类的产品、设施交叉重复投入;要综合考虑残疾人居家生活实际需求,通过实施家改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能力,为残疾人参与康复、教育、就业创造便利化条件。

八、大力宣传推广,营造社会氛围

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及家改惠残政策传播到残疾人中间,增强残疾人及亲属无障碍意识和对家改的科学认知水平,帮助残疾人及亲属准确提出改造需求,更好地参与配合改造工作。

积极开展优秀家改案例的集成和典型推介,生动展现家改工作在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提振残疾人生活信心、促进残疾人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可喜变化,提高家改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成效增强残疾人对党和政府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团结引导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附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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