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关于开展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通信管理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团委、妇联:

2023年3月3日是第二十四个全国爱耳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听力健康知识,增强全社会听力健康意识,减少、控制听力损失和残疾的发生,促进《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中国残联、教育部等11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爱耳护耳,实现主动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形成加强听力残疾预防、提升听力健康服务水平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科学爱耳护耳知识普及,增强公众主动健康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学习听力健康知识,养成科学用耳行为,在家庭、公共场所等自觉减少噪声排放,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主动预防噪声污染、耳毒性药物等有害因素对听力造成伤害;定期进行听力健康检查,发现听力异常时,主动就医接受听力医学诊断,并积极配合规范治疗和康复;树立耳聋防治理念和信心,努力成为听力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加大重点人群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降低听力残疾风险。针对小龄儿童及其家庭宣传遗传、发育、疾病和伤害等听力致残因素防控知识,普及早期干预、全面康复的理念和方法;针对青少年宣传科学使用电子设备的常识,预防过度使用造成听力伤害;针对噪声性耳聋高危职业群体重点宣传噪声危害和防治方法;针对老年人群体加强耳聋对身心健康影响的宣传,普及预防老年性耳聋的知识和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动担当。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及时研究制定本地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地要围绕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聚焦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科普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咨询、义诊,发放科普资料,因地制宜普及科学爱耳护耳、主动健康、听力康复等知识。

(三)统筹谋划,整合推进。各地要以组织开展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等实施,重点做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等政策宣传,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听力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政策,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持续促进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曹思远 010-81937508,18501068952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49号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编:102209

附件: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口号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3年2月1日


附件

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口号

1. 关爱听力健康,建设健康中国

2. 努力实现人人享有耳及听力保健服务

3. 将耳及听力保健服务融入初级卫生保健

4. 预防听力障碍,共享美好时代

5. 实施康复救助,实现听力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6. 及早康复,及早聆听

7. 重视听力筛查:从新生儿到老年人

8. 关爱老年人听力健康,科学佩戴助听设备

9. 了解助听设备,助力更好聆听

10. 科学使用电子设备,远离噪声损伤

Baidu
map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