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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86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86号建议

关于解决残疾人保障政策断档衔接问题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农业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届委员时说: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据查阅资料,截止2022年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占全国总人数6.21%,做好残疾人的托养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需要政府的政策保障、但目前现行残疾人康复政策存在断档现象,对残疾人的服务不能达到全覆盖。

以江苏为例:

1. 残疾人托养政策。202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8号)明确残疾人托养服务保障对象范围:以16-59周岁无业且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主,其中,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到有托养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2.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政策。《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苏残发〔2020〕33号)明确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对象范围:0-6周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孤独症)儿童、7-14周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0-14周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后康复训练儿童。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放宽服务范围。

根据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保障年龄段为0-14周岁,残疾人托养服务保障年龄段为16-59周岁,虽然相关政策均明确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放宽服务范围,扩大服务覆盖面,但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差异,相关扩面服务很难得到保障,政策衔接之间存在2年的空档期。导致当前14周岁至16周岁的残疾儿童,面临无政策保障、无机构接收、无专业支持的困境,只能被动回归家庭。从而引发了康复成果不同程度倒退,个人发展受限,家庭精力、财力负担进一步加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虽然有的地方将大龄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化托养服务,将服务年龄向下延伸至14周岁,与残疾儿童康复政策进行了有效衔接,但是没有全国性的政策支持,各省、地市目前尚处于探索积累阶段,试点规模较小,服务对象也比较少,相关政策保障还需进一步完善,暂时无法实现服务的有效、充分供给。

为此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延伸至14周岁,康复服务保障年龄段调整为0-16周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86号建议的答复

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残疾人保障政策断档衔接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延伸至14周岁

党和政府一直对残疾人群体给予高度关心关注,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出台了系列法规和政策,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目前开展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在设立之初即是为了缓解就业年龄段(16-59岁)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及家庭困难:学校已离开、医院收不了、企业进不去、家庭供不起、其他公共服务不能覆盖等问题。2019年6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对“就业年龄段”作了明确定义:劳动者在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龄段。因此,目前残联系统开展的托养服务工作主要依据这一标准,在国家没有对就业年龄段出台新的规定之前,继续沿用这一规定。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与其他惠残政策的衔接等问题,力争为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二、关于康复服务保障年龄段调整为0-16周岁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通过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等,着力满足各年龄段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实现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目标。《意见》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2018年以来,中国残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已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8个省(区、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扩展至15岁及以上。

同时,为保障全年龄段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2016年以来中国残联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印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明确了包括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康复医疗、辅助器具、康复训练、支持性服务等在内的17项康复服务项目,指导、推动北京、江苏、辽宁等24个省(区、市)制定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为改善各年龄段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全面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快建立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不断满足各年龄段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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