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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81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81号建议

关于加快第三代残疾人证(卡)发放的建议

一、案由: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随着我国的高速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也不断向前推进,并取得很好成果,很多扶残助残政策不断向残疾人群体倾斜,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关爱残疾人,以及让残疾人群体更好享受各种待遇,我国于1995年开始对残疾人分别统一制发了第一代、第二代纸质版残疾证。

由于纸质版残疾证表面容易磨损和破损且更换工作繁琐,于是我国相关部门正在做为残疾人制作含芯片的第三代(智能化)残疾证(卡)的试点工作。第三代(智能化)残疾证(卡)外形类似居民身份证,身内部有集成电路芯片,是集身份识别、业务管理、社会服务等功能一体的证件。即解决残疾证易磨损、破损、由对信息和服务当中一些不便的困难,智能化残疾人证将拓展应用到残疾人扶贫服务、就业服务、康复服务、辅助器具服务等方面。真正实现残疾人“一卡在手、服务全有。”

二、案据:

第三代(智能化)残疾证(卡)的功能主要包括社会服务、金融服务、身份证明和社会管理等四大主要功能。通过读卡器读取新一代残疾人证,工作人员不仅可以看到残疾人的姓名、受访者号、户籍身份信息、还能看到残疾人是否享受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各项福利待遇 补贴 等情况,这在防伪、管理和服务都将带来实质性的变化。

目前此项试点工作正在有些地区逐步推进和实施,补齐了第二代残疾证的不足之处,取得很好的效果,大大方便了残疾人群体的管理,为残疾人出行及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建议:

为了让全国各地广大残疾人群体早日享受便利的扶残助残服务,为了让各地残联组织更便捷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体,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卡)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81号建议的答复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第三代残疾证(卡)发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4年4月,中国残联确定将北京市作为开展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以下称第三代残疾人证)工作的试点,随后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区、市)开展了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推广是开创性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有益探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日益加速,多地也正在积极推行社保卡、市民卡等“多卡合一”。这些新形势新变化,给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推广应用带来了新的思考。为此,经多次专题研究,中国残联办公厅于2021年11月印发《关于明确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国残联不再对三代证核发作全国性统一要求,各地核发的三代证与二代证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对第三代残疾人证核发、强化残疾人证管理和发放职责、探索民生卡等加载残疾人服务内容、加快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等作出明确部署。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进一步加大“上门评残”工作力度,同时推动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规范化开展。一是建立健全残联牵头、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上门评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评残工作提供更加科学规范的保障;加强工作统筹,充分利用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等契机,统筹做好“上门评残”工作。二是持续强化对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提升社会知晓度;发挥好基层残联、村(社区)残协作用,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印制残疾人证申办流程宣传册或明白纸,附上可以直接扫码查看惠残政策的二维码,发放到每一户残疾人家庭,让更多残疾人获得便利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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