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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2925号提案办理复文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925号(社会管理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韩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解决多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商山西省政府,现答复如下: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实现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目标。《意见》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中央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因此,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应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2019年,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印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明确列出了包括0-6岁残疾儿童康复医疗、辅助器具、康复训练、支持性服务等在内的18项康复服务项目,为各地实化、细化康复服务内容提供指导、支持。与此同时,中国残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积极指导推动北京、辽宁、宁夏等14个省(区、市)制定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着力改善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

自2017年以来,山西省连续6年将“疑似残疾人诊断评定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服务”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2018年11月制定出台《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定救助对象主要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肢体矫治手术等部分救助项目年龄扩展至14周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最高为1.5万/人/年,多重残疾儿童在同一定点康复机构可以自主选择康复训练类别和内容,享受同等救助补贴。明确提出依据《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为残疾儿童配置基本辅助器具。其中,助听器和人工耳蜗产品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由定点康复机构免费向听力残疾儿童提供适配或手术服务。适配服务救助标准为1200元/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可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别申请不同的辅助器具。制度运行过程中,晋中、吕梁、晋城等地根据本地实际,分别对救助年龄、救助范围及内容、救助标准等进行了扩展、提高。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山西省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诊断残疾儿童1.58万名,为3.92万人(次)残疾儿童提供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肢体矫形手术、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同时,对孤残、低保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将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给予医疗保障。自2018年以来还投入近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通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等,使近2000名孤残儿童得到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指导山西省残联持续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研究完善多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补贴政策,同时持续指导、推动更多地区建立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进一步保障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山西省政府表示,将努力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投入,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研究进一步完善多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补贴政策,满足残疾儿童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康复服务需求;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定点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质量效果;继续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服务纳入山西省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列入对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确保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这一民生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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