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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3685号提案及办理复文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3685号

关于建立国家统一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的提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指出“康复辅助器具是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的产品。我国是世界上康复辅助器具需求人数最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有利于引导激发新消费、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市13个省(区、市)出台了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的省(区、市)中,既有经济发达的省市,也有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各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建立国家统一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建议:建立国家统一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

一是符合党的宗旨。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二是符合我国中长期发展战略。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残联《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共为242.6万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为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恢复或补偿功能,是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前提和途径,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国家出台全国统一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强第三次分配的具体体现,可以有效的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兜底线、堵漏洞、补短板的作用。

三是可以避免各地分别台出政策不同带来新的不公平。

四是为实现全国医疗保障资金统筹及辅助器具配置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夯实基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685号(社会管理类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揭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统一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着力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

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八五”以来,国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普及型假肢装配、人工耳蜗植入等重点项目,着力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十三五”时期,国务院制定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对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和产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作为残疾人康复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2016年以来,中国残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印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组织各地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服务。2016年至2021年,累计1379.8万人次残疾人获得辅助器具服务。中央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开展包括辅助器具服务在内的扶残助残工作,2021年下达资金37.95亿元,2022年下达资金38.49亿元;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等,并按规定实施其他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2021年下达资金25.86亿元,2022年预算安排33.51亿元。

(二)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均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提出明确要求。中国残联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试点,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组织专题研讨、开展实地调研等,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截至2022年6月,北京、辽宁、宁夏等14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河北、内蒙古、安徽等14个省(区)在部分地市、区县试点建立了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三)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和服务能力建设。

中国残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共同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推动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于2022年7月颁布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持续实施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辅助器具服务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开展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支持在辽宁、四川、甘肃、江苏、湖北、广东等6省建设残疾人辅助器具区域中心,推动各地提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水平。截至2021年底,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达2086家。

二、当前形势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询财政部意见,中央财政一直在积极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地方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但由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个性化强,所需信息较为复杂,相关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应以地方为主,而我国地区发展仍不平衡,现阶段还是应以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任务为主,今后是否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保障需要等统筹研究决定。下一步将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对于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补齐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短板、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残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推动地方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一)继续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关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要求,持续跟进了解各地辅具补贴制度建设进展情况,继续积极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明确补贴项目内容、标准、对象、方式等,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

(二)持续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

持续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适时修订印发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目录,为各地进一步优化辅具补贴项目、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提供支持。

(三)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残联系统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和省、地、县各级辅具中心规范业务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职业建设,组织开展辅助器具适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促进提升辅助器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康复大学建设,加强辅助器具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举办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搭建辅助器具交流、展示平台,引领、带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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