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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238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第7238号

关于单眼失明列为残疾人的建议

在我国规定中,单眼失明并不属于残疾人,但除了生活中的不便外,仍然会遇到不少特殊的眼光。你享受不到残疾人能够享受的待遇,但是日常生活中大家都会觉得你是残疾的,我想到一个词就是“边缘人”,在生活中单眼失明人也会遇到一些不公,面试的时候大家条件都差不多,甚至条件都比别人好,但是往往都会选择别人。“因为简短的一次面试,可能都只会看外貌,就会觉得你有缺陷,很难有机会去真正了解。”除了面试,很多时候别人就是以一个残疾人的状态看待你。考驾照时,按照要求需要视野范围达到140度,单眼失明觉得自己没问题,但是检测下来就会差了几度,医院体检这关就是没有办法过去。

一眼正常不算残疾,那么问题来了单眼失明另外一只眼正常继然不算残疾,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限制和排挤?工厂不要,各驾照不能考?很多行业规定不能做,给生活和收入带来了很多不便,单眼失明继然不算残疾那应该享受正常人的一切待遇吧!现实上继然享受不到正常人的待遇,那么残联部门就应该让单眼失明办理残疾证让单眼失明人群得到合法权益!不要人为造成了给单眼人士在社会上的限制和排挤,希望管理部门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多为老百姓和群众着想,多为群众办实事。

建议:有关部门和有关规定将单眼失明列为残疾人,并给予办理残疾人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238号建议的答复

徐建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单眼失明列为残疾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国视力残疾人分级基本情况

我国现行的《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中视力残疾人的分类分级,是在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盲与低视力损伤鉴定标准和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盲与视力损伤标准的基础上,吸收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先进理念与方法,作为分类分级标准的依据。按照视力和视野状态将视力残疾人分级,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通常采用这种方法来确定视力残疾的分类和分级,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国际残疾标准也在发生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残疾标准和评定方法也将不断改进完善。包括您在内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一些专家学者、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均提出进一步完善残疾评定标准的建议,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开始有关调研工作。2022年8月3日,中国残联召开了残疾评定标准论证会,邀请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及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与会,针对残疾评定标准的修改进行了深入研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研究论证工作,对您的建议予以认真考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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