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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469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第7469号

关于多措并举助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对做好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多次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办好特殊教育”“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强调“肢体残疾同样可以活出精彩人生”。

我国有超过8500万残疾人、4400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以及数量庞大的伤友、病友。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到2030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预计达6000万以上,到2050年达9000万。我国还是慢性病大国,人数超过2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有使用辅助器具的需要。我接触过很多残疾人家庭,深深懂得他们的痛苦和艰难处境。很多残疾人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明显特征是行动不便,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残疾人不愿甚至不敢走出家门。但是辅助器具可以改变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帮助他们克服障碍,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许多听障儿童安装人工耳蜗可以听到声音,走入普通幼儿园和学校;肢残者通过假肢可以独立行走;借助辅助器具,残疾人可以参加残奥会,为国争光。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又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要加强服务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丰富辅助器具产品供给等。到2025年,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将达85%以上。国家通过实施普及型假肢装配、人工耳蜗植入等重点项目,极大改善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同时也带动了我国辅助器具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还处于较低水平,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距发达国家和地区有着明显差距。特别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功能障碍人群迅速增加的背景下,辅助器具供需矛盾将变得更加突出。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缺乏制度性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为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我们一直通过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为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辅助器具,但是,救助项目覆盖范围小,受助人数有限,持续性差,多数残疾人仍要通过自费购买或自制获得辅助器具,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将辅助器具纳入国家医疗保障范围或建立辅助器具补贴等福利制度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但我们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定位于保障基本医疗,且筹资水平有限,城乡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很难将辅助器具纳入现有医疗保障范围。目前,北京、江苏等少数发达地区建立了普惠性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但多数地区缺乏相应制度保障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服务。

(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能力严重不足。辅助器具适配融康复医学与工程技术服务于一体,是高度个性化的专业服务。通过三十多年努力,以各级残联组织为主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国家、省、市、县四级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但是,仍有不少地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不到位,处于空白状态。还有部分已建立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由于运行保障条件不到位、专业人才匮乏等,适配服务能力非常薄弱。

(三)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滞后。辅助器具不仅是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技术手段,也是科技附加值很高的健康产业,是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重要民生产业。由于研发能力不足、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我国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滞后,高端辅助器具产品基本依赖国外企业。据测算,目前我国的现有辅助器具市场规模约1600亿元,欧盟、日本、韩国分别是3200亿、2400亿和1700亿元人民币,而我国的人口数量分别是欧盟、日本、韩国的2.7倍、10.7倍和28.2倍。我国辅助器具产业亟待加快发展。

二、几点建议

加强辅助器具服务、加快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策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各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研究,统筹规划,协调联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一)加快建设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补贴制度,是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的治本之策,也是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带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和残联组织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北京、江苏、福建等地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建设的有效经验,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补贴制度。

(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提升辅助器具服务能力。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涉及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关于服务机构问题,建议:将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资源整合,做好统筹布局;重点加强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两级辅助器具适配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残疾人数量相对较多的县(市、区)都要建立1所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手段,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多渠道增加服务供给。关于人才队伍问题,建议: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加强辅助器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辅助器具专门人才培养;教育部门要做好辅助器具服务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开设辅助器具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目前中国残联正全力推进康复大学的建立,加快专门人才培养。

(三)要大力发展辅助器具产业。积极完善产业政策,健全产业体系,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同时,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在辅助器具研发上办更多实事。相比发达国家,我国辅助器具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实力相对薄弱,生产设备、工艺大多落后,特别是在假肢、助听器以及功能性电动轮椅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无法与国外企业产品竞争。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具有常态研发能力的辅助器具企业占整个辅助器具企业不超过15%,用于研发的经费比例不超过利润的5%。建议:科技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系统梳理我国辅助器具产品研发需求,制订专门科技计划,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针对需求量大、市场价格高、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开展科技攻关,尽快培养一批知名自主品牌,提高国产辅助器具在中高端市场的占有率。

满足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就是助力千千万万残疾人及其家庭创造美好生活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希望有关部门更加重视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和产业发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带动辅助器具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做出积极贡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469号建议的答复

谢宝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助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设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补贴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中国残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实地调研等,积极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4个省(区、市)全面建立实施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另有14个省(区)的29个市(地、州、盟)、34个县(市、区、旗)通过开展试点建立、实施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持续指导、推动暂未建立补贴制度的省份,早日制定出台省级辅助器具补贴政策,并指导已出台省级补贴制度的地区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力争在补贴标准调整、补贴目录完善等方面作出新的探索、取得新的成果。

二、关于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公益性康复机构,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的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健全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配置服务网络”。中国残联积极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各地重点加强基层辅助器具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一)服务机构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2086个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同时配备有2400多辆流动服务车,已形成覆盖城乡的较为完善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等文件的基础上,中国残联专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试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协议定点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中国残联将辅助器具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时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累计举办54期培训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831人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推动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并推动康复大学建设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山东省政府等方面完成了康复大学选址、校园建设等工作,为培养高质量辅助器具专业人才奠定了基础。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指导职业院校优化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专业设置,指导全国职业院校开设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专业点数达660余个,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相关本科专业点数334个;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高等职业学校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制定《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明确提出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应学习康复医学有关课程,强化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知识能力培养;在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方案与课程中增加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相关内容,加强既掌握特殊教育教学规律又具备一定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相关专业能力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三、关于发展辅助器具产业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印发后,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民政部等部门,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照护和康复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智能(仿生)假肢等高端康复辅助器具”列为“十四五”重点发展方向;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部署了生活护理类、功能代偿类以及康复训练和评价类辅助器具研发,覆盖了主要类别的辅助器具;财政部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将保健康复装备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鼓励医疗装备企业与医疗机构、研究院所及高校等合作,加快推进保健康复、养老助残等医疗机器人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教育部支持高校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开展相关领域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中国残联、民政部等共同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全国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中国残联自2018年起持续组织开展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研发与推广,累计立项项目102项,申报专利120项,著作申请26项,有效带动了企业、科研院所和专业机构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领域的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推动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让残疾人享有高品质的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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