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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200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第5200号

关于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建议

残疾人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提升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能够有效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有助于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帮助其平等融入社会,进而提升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取得的成就

(一)政策法规制度全面覆盖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政府非常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仅2013—2018年制定或修改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就达126项。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2017年《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此外还有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一系列残疾人就业发展相关的工作纲要、专项发展规划等相继颁布实施。可以看出,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在实践探索中与时俱进,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快速而又富有特色的发展。

(二)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教育经费是投入是残疾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相比如普通职业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成本更高。随着政策法规的日臻完善,我国以政府主导、举办方主体为特征的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机制正逐步形成。目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职业学校教育免学费,许多中、高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也对残疾人减免学费并提供生活补助,大多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人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还享受 1500~4000元/年左右不等的国家助学金。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全国31个省份(除港澳台)已经全部建立了中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教育部,2016)

(三)教育结构体系逐渐完善

教育管理部门职责定位清晰。国家各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负责管理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指导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学会、研究机构参与决策咨询和科学研究。

办学模式和结构趋向合理。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在学校类型上有很大发展,各地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办学模式,如“3+1”“三年制或四年制职业初中”“职业高中”“高职学院”等办学模式,通过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举,构建了“初职、中职为主体、高职为骨干”的结构合理、层次多样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框架。2019年,全国残疾人职业高中与残疾人普通高中的班级比例为1.45:1,在校生比例为 2: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0),特殊教育结构趋向合理。

办学层次不断提升。随着国家越来越多的参与并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机构逐步形成以国家办学为主、个人和机构参与办学的现状。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机构多元化,办学层次不断提高,办学规模逐渐扩大。

2016—2020年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及人数发展情况

指标名称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个)118132133145147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1120912968194751731917877

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另请参见:

//www.pfbrewclub.com/zwgk/zccx/ndsj/zhsjtj/2020zh/7507622c2e774b3dadacb7dc8f9f3bc2.htm

教育体系逐渐完善。我国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在实践探索中已初步建立了“一、二、三、四”式的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

“一” 即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教育秉持同一个目标:培养残疾人适应社会、掌握生存技能、过有尊严的生活、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 即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共同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残疾人可根据自身残疾类型和程度选择最少受限制的学习环境。

“三”即残疾人职业教育有三个层次: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三个级别,职业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及以上三个等级,三个层次相互衔接、逐步延伸,并与普通教育互相沟通,建立起从初职到高职、从初级工到高级工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成长通道。

“四”即各级各类特殊职业教育机构由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四个部门依法管理,它们彼此协作又各有侧重,在不同社会层面、用不同视角共同探索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推进这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师资队伍建设日趋规范

目前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已经形成专科、本科到研究生层次,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的师资培养体系。2015年8月21日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保证特殊教育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有更多机会参加职业教育培训,自2009年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建立“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以来,每年都有对来自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近200名校长和教师来到基地培训。各地也积极改革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模式,对职业教育教师实施立体化、多样化的培训,培养了一批既能从事文化课、理论课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技能的教学和指导的双师型教师。

(五)残疾人职业培训发展良好

残疾人职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在农村和城镇呈现不同特点。残联部门举办的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是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的主要形式,注重与生产扶贫相结合,帮助残疾人成为“技能明星、致富能手”。 最新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2020年投入20853.6万元,完成实用技术培训45.7万人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以实用技能为主,以集中就业、分散就业或个体就业为目标的培训,内容包括面向视力障碍人士的心理咨询师、推拿按摩、计算机基础,面向听力障碍人士的网络客服、来料加工,面向肢体障碍人士的话务员、电子商务等。

(六)培养出高素质实用型人才

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率显著提高。据统计,2020年城乡持证残疾人新增就业38.1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3.2万人,农村新增就业24.9万人;城乡新增残疾人实名培训38.2万人。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861.7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78.4万人,集中就业27.8万人,个体就业63.4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4.7万人,辅助性就业14.3万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238.8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424.3万人。全国共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276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7820名。现有保健按摩机构17313个,医疗按摩机构873个。621人获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138人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

(七)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硕果累累

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涌现出较多的研究成果。国内众多学者主要围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价值、残疾人职业教育国际比较、残疾人职业教育当前存在的问题、残疾人职业教育区域性特点、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策略、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等方面开展研究。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研究不断丰富,推动了残疾人职业教育理论的深入发展,并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实践有一定的探索指导价值。

(八)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中国在独立自主发展残疾人权利事业,夯实国内的各项残疾人民生和政策制度基础的同时,始终保持开放态度,积极参与残疾人领域的国际事务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从国际社会的角度看,我国对国际先进经验的借鉴,如最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积极推进在国际上广为接受的融合教育,这在残疾人职业教育中体现的非常明显,这是我们在残疾人权利保障领域中的重要进展和成果,为我们在国际双边、多边合作中,在各个相关国际组织中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二、当前残疾人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尽管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首先是残疾人职业教育尚未完全纳入国家和地方职业教育发展大局,缺乏整体规划和布局,基础薄弱,资源分布不均,办学标准不健全。其次是残疾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落后,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规模相对偏小、专业相对狭窄,教育质量和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亟待提高,残疾学生实习训练场所普遍缺乏。再次是残疾学生救助体系不完善。许多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完成义务教育后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极大限制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具体而言,目前需要解决如下一些突出问题。

(一)学校基础建设能力有待加强

2007年中国残联和教育部颁布施行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设置进行了统一的标准规范。自该标准颁布以来,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有了保障依据,学校的校舍建设、办学保障、教学与实训设备添置等稳步改善。但残疾人职业教育整体水平不高,东部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中西部欠发达省份有些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未能达到《标准》规定的办学要求,办学资金缺乏,办学场地不够,教学实训设施缺乏或简陋,师资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难以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及发展的需要。

(二)专业师资力量比较薄弱

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整体较为缺乏,残疾人职业教育更是如此。职业教育学校教师不仅需要专业知识、特教知识,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符合要求的“双师型”教师数量原本就缺乏,职后培训滞后又限制了专业师资水平的提升。对我国中部地区、东部地区、西北地区12个省(直辖市)中抽取的3125名特教教师职后培训调查表明,特殊教育教师自参加工作以来培训次数超过11次以上的仅有25.7%,其中培训内容偏向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方面的培训明显不足。(章永,2017)

(三)残疾人高中及以上教育比率低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口中接受教育的比例很低,残疾人接受过中等教育(高中、中专)的比例是5.62%,而健全人接受中等教育的比例则为15.56%(国家统计局,2007)。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落后已经成为制约残疾人获得更高学历、更加系统的职业教育的瓶颈。与此同时,当今社会还存在重普教、轻职教的观念,职业教育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仍然不够,导致最终进入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人数量和质量总体水平都不高。

(四)中高职教育衔接不畅

残疾人职业教育是一个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教育体系。中高职教育是类型相同、层次递进的教育。目前,由于缺乏具体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整体的建设与发展、专业设置要求等方面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中职和高职的外部管理和内部人才培养方案不衔接,导致了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之间相互脱节,使得残疾人中高职教育未能形成一体化、协调化、连续性发展。各省残疾人职业院校,大都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对市场或企业需求的自我判断,来设置专业和人才培养方案,结果造成各地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殊学校之间没有方向统一的培养目标, 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各自为政;同时,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之间也缺乏相应的统一规划和协调,没有相应的专业相衔接,导致许多学生因专业不对口而无法继续深造。能够升学的学生,也会出现因中高职专业或课程没有衔接好造成学生知识基础有问题,影响了高职教育质量(许保生,2012)。

(五)残疾人职业培训发展滞后

制度建设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各地残疾人职业培训没有统一标准,在需求采集、内容确定、组织形式、师资配备、场所设置及经费核定方面都缺乏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管理无序现象。其次,培训内容与残疾人实际需求有脱节。培训需求采集不够及时、有效,残疾人获取职业培训的信息不够畅通,培训效果不理想。再次,培训方式方法单一,网络培训与实地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岗前培训与轮岗培训等手段没有充分运用并有机结合。最后,社会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关注度与支持度不高,经费不到位,残疾人职业培训支持体系急需完善(吕明晓,2017)。

三、对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以创新模式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积极构建残疾人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多种办学模式,将残疾人的职业教育最大程度地融入普通教育。融合教育也是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各级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尽可能招收适合的残疾人在普通学校就读,推进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目前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点,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而在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也是开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有效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和残疾人特点。(许保生,2015)

(二)以夯实基础改善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生均经费标准,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应抓紧制订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残疾人职业教育由于学生数量少,对教学设备的要求较高,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也要比普通教育高。有关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和补助政策并加以落实。

(三)以能力提升抓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建设

一是科学制定学校的教学制度文件,规范各种教学行为,以规范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二是通过培养、引进、聘请等措施,建设一支既拥有崇高师德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又拥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能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三是要根据市场需求、区域经济特点和发展趋势、残疾人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开发课程,学校要以课证融通为抓手,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结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等积极开发建设适合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课程和教学资源,编写校本教材。四是要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加强校企合作,利用社会资源,重视实践教学。学校要创造条件积极建设一批高质量的适合残疾人的校内外实训室和实训基地,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加强残疾人专业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许保生,2018)

(四)以改革创新探索残疾人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

中高职一体化是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措施。残疾人高职教育应以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为起点,实现残疾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本省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不同类型、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此基础上重构课程体系、协同育人模式、推动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培养高质量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残疾人专门人才。在衔接的具体模式上,残疾人职业教育应积极探索“2+3”或“3+2”“五年一贯制”等的教学模式,确保中高职课程及教学内容的有效连接。残疾人高职院校与中等职业院校共同制订“2+3”的人才培养方案,联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由高职院校为主,统筹中职、高职阶段的教学与管理(许保生,2012,2015)。

(五)以理念创新打造完善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

新时代背景下,残疾人职业教育需要树立多元化、融合型发展理念,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的方针,特殊学生与普通学生相融合,职业教育与教育康复相融合,残疾人的技能培训与终生发展相结合,拓宽残疾人职业培训途径,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突出培训需求导向,明确分级培训责任,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帮助其获得职业满足感与幸福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200号建议的答复

陈云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职业教育是残疾人学习掌握技术技能、提升职业素养、实现就业创业的直接有效路径。近年来,中国残联积极推动和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制定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顶层设计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修订和出台了一批政策文件,初步构建起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制度体系。2017年,推动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着重发展职业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主,培养技术技能人才。2018年,中国残联、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为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2020年,教育部等9部门出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在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领域遴选5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为残疾人提供持续性的终身学习和培训。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承接建设1409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强调“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并将“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作为残疾人教育六大重点项目之一。目前,中国残联正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修订《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残疾人中职学校的建设规模、学校布局、专用教室、办学经费、师资配备等作出相应规定,各项标准均高于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推动职业教育和残疾人教育融合发展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多种形式招收残疾学生,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近年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教育部引导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开办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专业;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材和课程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开发适合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校本教材,不断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实现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进一步的深度融合。从支持相关专业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做好教育与就业衔接等方面制定举措,全力助推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

三、改善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一是贯彻实施《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保障残疾人职业技能教学需求。此外,中国残联连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每年重点支持近30所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二是支持特教学校通过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相应专业人员,适当改造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和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创建工作。根据《残疾人中职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完善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标准,改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

三是加大投入,支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的要求。在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同时,适当提高接受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的生均拨款水平。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一、二级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全覆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接受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学习用品和交通费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将残疾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部分省份针对残疾人积极开展电商培训,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推动其借力互联网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地区还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开展开放式在线创业培训,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不离家。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继续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巩固和完善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残疾人教育倾斜;鼓励地方财政设立残疾人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残疾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中央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支持特教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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