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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78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第3578号

关于总结经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目前,我国无障碍环境的建设还面临着制度不够完善、建设不够规范、管护不够到位等困境,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无障碍环境需求仍有差距。但同时,成功的尝试与经验仍有不少,像北京为迎接2022年冬残奥会,启动历时三年的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就积累了不少经验做法。建议进一步总结梳理冬残奥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北上广深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试点布局,先行先试、逐步推广。

一、经验启示

(一)分区域打造是无障碍环境一体化系统性建设的重点任务

自2019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馆周边到四环路以内地区,再到城市副中心,北京市围绕重点区域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等4个重点领域,累计整治整改点位33.6万个,打造100个无障碍精品示范街区、100个“一刻钟无障碍便民服务圈”,首都城市功能核心区、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事和服务保障相关区域基本实现无障碍化,群众好评率达到88.35%。实践证明,以城市发展需求、主要受益群体分布与出行特征以及无障碍需求强度热点地区判别为前提,划分不同等级的无障碍发展区域分阶段推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当越来越多的无障碍区域“半径”重合、效用叠加,才能逐步扩大无障碍环境的覆盖范围,从而实现全域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全链条打通是提升无障碍环境连续性可达性的必然要求

无障碍环境建设量大面广,是一项复杂性、协调性、系统性、连贯性很强的工作。无障碍环境首先必须服务于出行者的全链条通行流线需求,唯有有效消除阻碍出行的各种物理障碍,保证无障碍设施之间互联互通、设施使用过程中切换通畅,区域范围内形成系统连续的无障碍通路,并且与周围其他道路、交通等设施实现无障碍融合,连点成线、铺线成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二、建议

(一)加强法治建设、制度建设,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法律和制度保障。一是逐步完善专门立法,用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条款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统一规范。二是打通各部门法之间的壁垒,将无障碍理念逐步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各个环节,在制定或修改建筑、交通、医疗、教育等细分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时,强化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要求相衔接。三是健全行业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实施机制,细化具体程序、技术标准体系,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资金补贴的政策。四是健全无障碍设施管理长效机制,破题“建管脱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责任分工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加强残障人士等群体的介入参与,引导无障碍设施建设从“建成度”向“可使用性”转变。一是在无障碍政策制定上,发挥好出行障碍群体作为政策的直接利益相关方的“智囊团”作用,充分征询、吸收其需求意见,做到广开门路、精准施策。二是在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要发挥好出行障碍群体的“体验官”作用,围绕无障碍设施能否投入使用、使用效率如何、路线是否连贯等问题,及时了解这类群体的实际出行体验,为合理规划系统完整的无障碍环境提供有力依据。三是以有偿的形式,发挥好残障人士及其社会组织的“督导队”作用,从出行障碍群体实际需求与体验出发,做好设施施工使用、管理维护的监督及情况反馈,实现对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

(三)动态流线与静态设施相衔接相补充,为出行障碍群体打造完整的无障碍通路。一是在划定路线上不断完善标识标线、盲道、楼梯坡道、轮椅升降机、专用电梯、专用卫生间等无障碍通道和服务设施,突出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工程配套无障碍设施源头管控,实现试点城市道路系统内部系统串联。二是规划建设好公共交通站点站台与邻近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空间无障碍系统的有效衔接,并逐步提升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化比例,做好站点站台接驳处的无障碍设计,重视不同交通方式的无障碍换乘衔接。三是配备清晰的的信息导向系统满足各类群体需求,提供图形、文字及语音的多重指示信息,同时有条件的可以配备一定的服务补给,针对基层、铁路、机场等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团体开展无障碍服务业务培训,为出行障碍群体提供及时的专业服务帮助。

(四)划定城市优先发展区域,集中力量先行先试。以社区小区、公共服务场所等为中心优先发展,与周边一定区域内的建筑、设施一体化考虑加以统筹,形成完整的系统,有机联通构成区域性的无障碍环境。一方面,在既有无障碍设施的基础上开展优化设计及增放投入,主要居住建筑内部应满足各类障碍人士的居家生活需求,对外要与居住区公共空间的无障碍系统实现有效接驳;另一方面,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推进无障碍、适老化环境建设,明确老旧小区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内容范围和出资责任,同时制定改造标准和相关补贴补助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及学科基础研究,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基固本。一是建立健全相关人才体系和服务体系,对标社会多元化无障碍需求,在专业教育领域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的融合教育、学科建设和行业培训。二是凝聚产学研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当地相关领域市场,支持大学、专业学术机构开展无障碍理论与技术研究,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研发、推广和应用无障碍通用设计技术、产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助力推动成果转化,支持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治理平台,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便捷化、系统化、智能化水平。

(六)打通“心灵无障碍”引领观念更新,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一是充分发动各地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普及无障碍建设融合理念、通用设计理念、适老化理念等及其社会意义,在教育宣传中逐步引领社会观念的更新和转变。二是发挥教育系统的思想导航作用,鼓励中小学、高校社团、社会组织等开展各种形式的综合体验活动,通过感同身受的方式促进无障碍意识传播。三是将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的整治与无障碍设施的清障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托“数字城管”等网格化管理平台、鼓励群众“随手拍”举报等方式,强化常态化督促检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78号建议的答复

则悟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总结经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顶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规定:“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中国残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中国残联推动将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参与起草《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研究、调研和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交通运输部与中国残联等部门于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分别明确到2020年、2035年无障碍出行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高城市公交无障碍服务能力、促进低地板公交车推广应用,合理构建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等任务。与相关部门共同印发《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推动新建客运枢纽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和便民设施,创造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的具体举措。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残联于2020年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信息无障碍的指导意见》,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偏远地区居民、文化差异人群等信息无障碍重点受益群体,明确七个方面20条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助力残疾人、老年人等融入信息社会。

(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制定和应用。

在中国残联的积极配合推动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建筑与市政工程中的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信息交流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作出强制性规定,并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标准宣贯、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执行标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进一步明确社区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与标准。

教育部编印《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等标准,均提出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水平”纳入交通强国综合指标,引导推进服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制修订10多项相关标准规范,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等,对进一步完善交通枢纽、交通运输工具等无障碍出行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三)推动行业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政策标准落地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强小区及周边地区无障碍建设。2021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惠及居民968万户。2021年在59个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十五”以来,经过四个五年规划的积累完善,全国累计表彰4批469个无障碍建设城市、县城、镇和村庄。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与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部署实施“十四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工作。

教育部指导各地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新建、改建、扩建各级各类学校过程中,严格执行无障碍校园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通过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中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推进在线教育资源建设和推广应用,引导高校加快智慧教学建设,更高质量地满足残疾学生学习需求。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依法申请设置无障碍建设相关本科专业,推动高校围绕相关领域进行产学研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

交通运输部印发《2018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全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设施“十三五”建设专项规划》等文件,部署推动服务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将“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列为2022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动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改造,地铁车站配备轮椅渡板,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厕位100%全覆盖。颁布实施《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提升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将“公共交通车辆、场站、枢纽的无障碍通行及服务设施基本完善”作为创建目标之一,将“综合客运枢纽无障碍设施布局合理,设置盲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并能够使用”、“公交中途站站点实现轮椅无障碍通行”作为创建验收指标,将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比率、无障碍城市公共汽车站台设置率作为评价指标,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各地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和装备的建设和投放。

中国残联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争取政府支持、整合部门资源、分解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改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国已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9.4万户,占“十四五”总任务数的34.75%。

(四)组织倡导社会公益宣传和爱心便民活动。

中国残联连续4年分别在上海、杭州、哈尔滨、南京等地举办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暨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应用推广活动。2022年以“人文无障碍”为主题举办的第17届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应用推广活动,聚焦无障碍法治建设、《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落地实施、信息无障碍等多领域,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理念和意识。

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将关爱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出行作为宣传主题之一,通过全国性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加强无障碍公共交通站台建设、站配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出台和宣传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无障碍出行方式。

教育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随后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部法律将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配合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加快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进程。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政策要求。

二是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十四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工作,依法依规督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无障碍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着力提升无障碍设施管理水平。

三是推动对普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无障碍环境作出相应规定和要求,编制城乡统一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各地各校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无障碍的教育环境。推动高校积极承担相关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支撑无障碍等方向的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

四是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无障碍设施的通用性、包容性和便利性,打造更多无障碍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品牌,营造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环境。

五是指导地方残联组织专门协会和残疾人代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体验活动,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切实配合提高无障碍建设运行维护水平。

六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创新无障碍品牌,提高无障碍意识,扩大无障碍效应,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你们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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