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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30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30号建议

关于对智障家庭及子女开展重点帮扶的建议

去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占世界总人口约1/5的中国告别了绝对贫困。在举国上下为这一举世瞩目的成绩而倍感自豪的同时,我们不应忽视,还有一个亟待关注的群体——智障人士家庭及其子女,仍然生活在某种“相对贫困”的状态,需要全社会共同想办法、出力量,帮助他们尽快“脱贫”,享受到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红利。

调查走访发现:智障人士本人及其家庭,现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生活问题和难题。比如智障人士智力低下,言语能力差,情绪不稳,难以学会如何与人正常交往等等,需要社会力量及家庭成员对其进行长期坚持不懈的照料和照顾。一些智障人士家庭,每月虽然享受了100多元的政策补贴,有的银行卡上的余额已经上万元,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智障人士根本就不会用这笔钱,或者说自身没有智力和能力使用这笔钱,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走访中发现:有的智障人士家里用的床,还是上世纪70年代的那种老式木架床,甚至有的就是直接用门板替代床来使用。因为缺乏自理能力,他们养的鸡就在床上下蛋,猫狗占据了主人的起居空间,整个家里霉斑遍布,灰尘满地。这些智障人士家里有卫生间的,往往长年未曾打扫保洁,气味难闻;没有卫生间的,基本上就在室外随地解决,既不文明也不卫生,甚至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一些智障家庭里少有正常人,因为缺乏专人照料,他们长期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里,有些还吃腐败变质食物,这样容易生病,尤其是很可能造成传染病孳生的隐患,对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管控不利。

生活在这些智障家庭中的智障少年儿童,有父母出走后不知下落,由爷爷奶奶等隔代抚养的;也有由遗传因素和生活变故所造成,与社会长期脱离接触的。事实证明:爱心抚慰对他们融入社会很有帮助,他们也需要爱的温暖召唤。对于这些智障家庭、智障儿童,除了资金上的补助扶持,国家如何去关怀照顾他们,避免他们成为社会的“边缘人”?对于这些特殊人群,党和政府怎么科学地去安排,让他们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值得我们深深思考并尽快付诸于行动的。

智障人群及其照顾者相关的需求与问题,具有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因此,建议社区尤其是农村,应该建立起类似于河长制的智障家庭责任帮扶制度,要帮助他们实施厕所革命、庭院革新,国家要对帮扶制度落实较好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提几点建议。

1、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出台举措,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社工团体的优势,开展生活照料、卫生保洁、心理慰问和疏导、简单劳动技能培训等定期帮扶。

2、社工机构可以根据这些智障家庭成员及其照顾者在生理、心理、社会等不同面向的需求,整合多方面的资源,形成多学科的服务团队,为他们开展综合性的服务。

3、建立多层次的互助自助平台,让对智障人士及其家庭的帮扶照顾日常化、系统化、智能化

建议全国区、县乡村振兴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智障家庭援助站、同时、平安建设到农村、雪亮工程进智障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30号建议的答复


杜美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智障家庭及子女开展重点帮扶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代表所说,智力残疾人乃至残疾人群体,由于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劳动能力较弱,又受到身心障碍的限制,生活水平始终与社会平均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处在“相对贫困”的状态,是困难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存在较大的返贫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一直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高度重视对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关爱和帮扶。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各项扶残助残政策,通过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支持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发展多元化公共服务等,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关于对包括智力残疾人在内的残疾人生活保障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及家庭的兜底保障。2020年2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指导各地将包括智力残疾人在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占全部脱贫人口的19.6%。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智力残疾人及家庭均可纳入特困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20206月,民政部、财政部针对疫情等不利影响,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扩大了重度残疾人群体享受低保范围,充分发挥了国家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同其他国家福利补贴政策的衔接,加大对残疾人群体的全面保障力度。目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了所有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还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和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截至2020年底,全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1212.6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1473.8万人,极大地保障了残疾人生活、改善了残疾人生活质量

三是部署开展低收入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护工作。2019年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33号),并召开会议指导各地通过各种方式、统筹资源,切实做好包括智力残疾人家庭在内的贫困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建档立卡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脱贫不解困的问题。

四是切实做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2020年,原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扶贫工作方案》,把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作为重点救治对象,切实加强贫困患者的医疗救助和规范管理。

二、关于对包括智力残疾人在内的残疾人社区服务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是推进社区助残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能力。同时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指导村(居)委会配合并支持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关爱服务等领域,结合全国助残日重要时间节点,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氛围。

二是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社区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机构,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工作者为包括智力残疾人群在内的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社会参与、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构筑特殊困难群体自助、互助和群助支持平台。同时,民政部研究编制《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GB/T 40143-2021)等国家标准,为助残志愿服务等提供技术保障和平台支撑,还支持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开展助残志愿基本规范标准立项工作。

三是不断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2020年5月,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2015号),通过党建引领、扩展残疾人协会代表面、切实发挥残协作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等,对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推动基层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提升水平。该意见印发后,中国残联召开全国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暨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工作视频会议,对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全面加强村(社区)残协工作、统筹推进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改革等进行部署。此外,中国残联每年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了解持证残疾人教育、医疗、康复、社会保障等方面需求,提升基层残疾人服务精准化水平。

四是不断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家庭是残疾人生活的重要场所,对于许多重度残疾人家庭,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和坐便器、浴凳等无障碍用品的配备,能够极大地改善残疾人生活,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专项支持,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经费投入,推动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显示,2016—2020年,全国共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01.89万人,其中包括65.33万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提高到55.9%。2021年10月,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21〕48号),进一步推动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让残疾人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融入社会,共享全面小康美好生活,是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工作方向。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救助人员的认定条件,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切实做好精准救助,保障好困难智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持续推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智力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大力推进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工作,切实解决智力残疾人基本生活难、照护难的问题;不断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能力,了解倾听残疾人需求,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帮助残疾人生活更便捷;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开展专业化的关爱残疾人服务,指导各地在社区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分发挥社工在关爱智力残疾人群体中的重要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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