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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8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8号建议


关于建立脱贫残疾人不返贫保障机制的建议


  贫困是制约广大残疾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最大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现有标准下基本消除贫困人口的过程中,如何做到全体残疾人“一个都不少”,是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贫困残疾人大多数是重度残疾人,目前全国3000余万贫困人口中建档立卡残疾人就有281万,其中1-2级重度残疾人170余万,占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50%以上。贫困残疾人是典型的支出型贫困人群。残疾人家庭的人均收入只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而残疾人家庭仅用于医疗康复的支出就高出非残疾人家庭的1.6~1.7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有39%是成年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其中50%以上有迫切的照料护理和康复需求。由于照料护理和康复成本支出大,又普遍捆绑了家庭有限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造成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加重。因此,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特殊困难人群,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面临着脱贫难、返贫易等困难和挑战。


  贫困残疾人问题是扶贫工作的突出问题,存在着扶贫政策主体单一、扶贫专业性不强,内容欠缺的问题,残疾人由于身体或精神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有着与平常人不一样的困难和障碍,因而更容易陷入贫困当中。因此需要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政策,实现对残疾人的精准扶贫。


  调研中发现,残疾人扶贫工作最大的问题就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扶贫瞄准机制不健全,使得部分残疾人得不到应有的帮助,脱贫又返贫问题突出。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残疾人脱贫不应只关注是否达到脱贫的标准,在脱贫攻坚阶段,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在永久脱贫上下功夫,建立起稳定脱贫的长效保障机制,最大可能地减少贫困家庭的返贫现象。


  因此、建议:


  1、解决贫困重度残疾人医疗负担重和就医难的问题,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医保(补充医保)”等多层次医保救助体系,减少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看病康复花销。


  2、建立健全脱贫残疾人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边缘户和易致贫、返贫残疾人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提供帮扶。“精准双联”,充分发挥党员脱贫攻坚主战场主力军作用,对残疾人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将扶贫举措落到实处。


  3、产业扶贫是实现残疾人稳定脱贫的长久之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给当地优势产业以政策激励,实施产业扶持助残行动,还要通过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政策、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和帮助广大贫困残疾人在进行培训后能够自主创业就业,让残疾人的一技之长尽快转化为产业成果。


  4、残疾人就业是实现稳定脱贫的关键,只有“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才能让残疾人真正实现自食其力、稳定脱贫。加快推进各类残疾人脱贫就业基地,重点安置智力障碍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就业,让重度残疾人真正实现脱贫。


  5、运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残疾人劳动技能,确保残疾人脱贫不返贫。组织残疾人参加残疾人网店、微店、微商等实用技术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引领带动贫困残疾人参与电商产业,实现就业扶贫。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8号建议的答复


  孙建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脱贫残疾人不返贫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贫困重度残疾人医疗负担重和就医难的问题,建立多层次医保救助体系


  近年来,随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在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方面,基本确立了残疾人参保优惠扶持的长效机制,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确保贫困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兜底保障基础上,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补充医保”等多层次医保救助体系,扩大医疗康复纳入医保项目的范围并提高保障水平,减少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医疗康复花销。为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帮助残疾人增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国家一直推动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的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残疾人社会保障领域的补充作用。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中提出,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和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


  二、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残疾人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截至2019年底,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大幅减少,从建档立卡以来的700多万减少到了2019年底的不足50万人。为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残疾人返贫致贫,2020年初至今,各部门紧紧围绕解决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在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在解决贫困残疾人个性化难题、建立脱贫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所有贫困残疾人都能稳定实现脱贫。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三、关于实施产业扶贫,引导和帮助广大贫困残疾人在进行培训后能够自主创业就业


  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扶持帮助有劳动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通过产业扶持实现精准脱贫;相继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扶持和保护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将残疾人纳入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础上,对残疾人就业创业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包括税费减免、设施设备扶持、政府优先采购、信贷优惠以及资金支持、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


  四、关于运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提出,根据不同类别残疾劳动者的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近年来,中国残联配合各有关部门,积极完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营造有利社会环境,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帮助更多残疾人提升了职业技能。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巩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来之不易的成果,通过就业扶持、公益性岗位等有效措施帮助贫困残疾人稳定就业。利用“消费扶贫月”、直播带货等创新方式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农副产品的销售扶持。对残疾人贫困户及边缘户开展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将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的残疾人家庭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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