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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33号提案及办理复文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33号提案

关于加大对民非组织开办的特殊教育机构支持力度的提案

  民非组织所办的特教学校(机构)在2020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冲击下,面临千所未有的困境,损失尤为严重。停课、停薪、退租、关门、教师失业…成为民非特教行业的高频词。

  自闭症、脑瘫、唐氏综合症、智力障碍这些病症困扰着我国数以千万计的家庭。这些家庭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中短板中的短板。据统计这样的患儿能够送往特教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不足一半,在农村贫困地区比例更低,原因是交不起特教机构所收的费用。因为大多数民非特教机构得不到政府部门的补贴,运行成本全靠受教者所交学费维持。在疫情影响下无疑是雪上加霜,据我对呼和浩特市的方舟起智康复中心;快乐星孤独症儿童训练中心;海纳障碍群体训练中心;爱加倍星儿公益助残中心;天爱残疾中心;融爱助残服务中心;等九家机构的了解,都存在因疫情不能开学,收不上学费,发不了薪酬,留不住教师,交不了房租等费用,如果继续不能开学,面临关闭的结局。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在全国的特教行业中应该是普遍存在的短板。

  所以建议:

  一、民政部,中国残联尽快出台特教机构开学指导意见。

  二、加大对民非特教机构补贴措施,使其降费甚至免费多收治特教学生,为助力脱贫攻坚服务。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133号(教育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孟青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非组织开办的特殊教育机构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特殊教育机构有关现状

  在我国,各级教育部门是特殊教育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教育部官网发布的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192个,教职工人数72108名,专任教师数62358名。其中,民办特殊教育学校81个。中国残联成立至今,积极推动教育部门完善特殊教育政策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出台并修订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2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稳步提升,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在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中,民非性质的特殊教育机构也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中国残联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了《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包括民办特教机构在内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为民办机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殊教育机构复工复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残联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积极主动了解全国各地包括特殊教育机构在内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学情况,并及时印发相关文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线上服务、有序恢复服务。2020年1月30日,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相关防疫工作的通知》;2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就业等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5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开展服务的通知》;5月20日,中国残联康复部印发《关于答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残疾儿童线上康复服务有关问题的函》,指导各级残联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研究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开展服务等相关工作。

  按照中国残联统一部署,各省(区、市)残联在疫情期间主动了解本地残疾人康复机构复工复学的情况和困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线上康复服务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机构复工难等问题并协助解决。

  三、关于对民办特教机构的支持

  中国残联指导地方残联积极推动政府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将发展民办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整体规划,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政策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积极推进民办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并指导民办特教学校和相关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和培训等。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协调教育部,推动完善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扶持政策,出台可行的扶持措施。同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主动作为,根据实际情况,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开办、复学提供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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