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世明代表
张苏军代表
王嘉鹏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检察机关建立联系,不仅日常与检察机关无障碍沟通,还曾两次前往浙江检察机关调研,而这都缘于——检察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无障碍,依法治国示表率。检察系统开先河,万众受益倍澎湃。”吕世明代表写诗一首,称赞检察公益诉讼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作出的努力。
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2019年10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完这个报告,我深受感动,也有所启发,能否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范围呢?”吕世明代表说,既然公益诉讼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身边事,那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一些难事、揪心事,能否让检察公益诉讼来推动呢?
这一想法与检察机关不谋而合。
2020年初,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主要涉及附属于市政设施的盲道被违规占用或破损缺失、人行天桥未配套设置无障碍设施等10种类型。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铁路单位、地方检察院和地方残联,对杭州、宁波、温州等6地的15座铁路旅客车站及进出车站无障碍连接处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共发现232处问题点,立案8件,向车站管理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向产权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并组织召开问题整改协调会,推动铁路部门将整改资金纳入2021年度预算,确保整改到位。
很快,杭州市检察机关的这一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推广。同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下发《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在全省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从城市到乡村,从山区到海岛,全省11个地市检察院及相关基层院实现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全覆盖。
不仅是浙江,广东、吉林等地检察机关也在致力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
“下一步,铁路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将大力推进。”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告诉记者,前不久,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和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座谈,双方已经在加强和支持铁路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达成共识,正在协同推进。
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12岁时,一场空难事故让我双下肢截瘫,曾经在轮椅上坐了5年,我能感受到无障碍设施对残障人士是多么的重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常熟世界联合学院创办人、董事会主席王嘉鹏告诉记者,他非常能体会残障人士在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和对无障碍设施的渴望。
无障碍设施对残障人士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无障碍环境建设仅仅是为了残障人士吗?
“恐怕我们所有人终有一天都会用到无障碍环境,只不过残障人士更依赖一些。我们经常说,无障碍,今天是为了爷爷奶奶,明天是为了爸爸妈妈,后天是为了自己和孩子。”吕世明代表告诉记者,每一代人都要为未来的人造福,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大众的事。
无障碍环境建设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过指示。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座谈时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今年1月,在视察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同步推进各类配套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浙江检察机关不仅关注到了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升降电梯等基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问题,也关注到了信息无障碍问题。
“目前大量的App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App开发过程中,没有考虑到无障碍问题,使得很多视力或听力残障人士无法使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告诉记者,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信息无障碍建设亟须得到加强。
今年初,杭州市检察院已经部署在信息无障碍领域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出行、办事、文化等公共场所在信息无障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作了拓展延伸。
经过一年的探索与实践,浙江检察机关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截至2020年底,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8件,发送检察建议169份,这些建议大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整改。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检察公益诉讼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作出的努力,得到了许许多多残障人士的好评。
“我在调研中了解到,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老年人、福利单位等都对检察公益诉讼有口皆碑。党的初心和使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中体现得非常显著。”吕世明代表用“口碑”和“美誉”来称赞检察公益诉讼。
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新领域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有待复制推广乃至全面推行。
如何在更广层面推进该项工作呢?如何让全国8500万残疾人、2.5亿老年人都共享无障碍环境呢?
无障碍环境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2012年,我国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是,8年多过去了,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展,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今天的环境了。”张苏军代表告诉记者,条例内容亟须更新,但为什么不直接制定一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呢?
“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工作。”王嘉鹏代表说,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再次提交了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建议。
“建议制定一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法律,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同时,在立法上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公益诉讼的法定范围。”张苏军代表说,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无障碍环境建设主体单位不履行职责,经过检察公益诉讼,都得到了有效纠正。
“残障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维护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需要各个部门一起参与和支持。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部门、建设主体单位建设无障碍环境,是一个有效的方法。”王嘉鹏代表告诉记者,他希望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的做法可以在全国得到推广。
采访中,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是一件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好事,应该通过立法将其固定下来。
同时,他们也表达期许,希望接下来检察机关可以建立常态化机制,以法治实践引领全社会树立无障碍理念。
“我期待着残障人士出行,能够像我们正常朋友一样,想到哪里,就能走到哪里。”王嘉鹏代表满怀期待地说。
来源:检察日报
京ICP备05022942号
网站管理及技术支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