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黄世钊)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获悉,“十三五”以来,广西重点推动落实扶残惠残政策,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我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提标增质。
自治区残联提交会议的关于我区残疾人养老服务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情况表明,全区持证残疾人约138万人,60岁以上的65.71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7.62%,残疾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日益重要。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实施《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确保老年残疾人普遍享受优惠政策,不断提升老年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确保残疾人普遍享有社会保险。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截至2019年底,全区有82.75万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各级政府投入1.53亿元为44.76万残疾人代缴保费。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个人缴费的60%给予补贴。29项医疗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残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低保。对于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区有46.8万持证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其中有28.1万建档立卡持证残疾人。
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重度护理补贴对象由持证一、二级残疾人扩大到三、四级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残疾人稳定收入之一。北海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建立“两项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全区有99.8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领取补贴。
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工作。出台《全区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创新脱贫攻坚兜底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大力开展集中托养扶贫、托管康复服务、爱心扶贫车间(日间照料)等一系列措施,推进贫困残疾人照护、托养和就业工作。“阳光家园”计划实现提标,每人每年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全区为15.31万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
落实残疾人基本福利优惠政策。自治区残联、通信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实施办法》,明确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享受信息消费半价优惠政策。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优惠政策。全区1648家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