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中国残联法制讲座工作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增强中国残联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中国残联法制讲座工作成效,制定本办法。

二、法制讲座主要讲授以下内容:宪法和基本法律;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重大立法项目;国家依法治国的形势、任务和具体工作部署等。

三、法制讲座由中国残联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基金会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主讲;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主讲,也可以邀请地方残联的同志主讲。

四、法制讲座每年安排10期,每期20分钟,一般安排在理事会会议召开前举办;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五、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法制讲座的统筹协调。中国残联办公厅应当至少提前两周通知维权部举办当期法制讲座的具体时间。维权部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期法制讲座主讲部门。主讲人应在当期法制讲座举办前3个工作日,将讲义或课件送维权部。

六、法制讲座由中国残联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基金会有关同志主讲的,不支付劳务费;由其他同志主讲的,按照财务规定支付劳务费。

七、本办法由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5年2月12日印发

Baidu
Baidu
map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