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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8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步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大力实施就业增收、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发展基础等四大提升计划,顺利完成了“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取得全面胜利,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残疾人工作法规政策日益健全。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省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清单,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以及“健康江苏”建设等重要内容。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研究出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的帮扶措施,有效缓解了疫情对残疾人生产生活造成的困难。

——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全力推进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全省30.7万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年人均收入达6000元。创新实施光伏扶贫助残工程,每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探索出一条破解农村困难残疾人脱贫增收的有效路径。深入推动残疾人就业增收,全省完成残疾人新增就业6.6万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302万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219万人次,推动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残疾人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增强。以市、县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为重点的服务机构建设基本完成,“残疾人之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文化体育等基本服务逐步普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学生免费教育等政策有效落实。

——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显著提升。成功召开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创幸福美好新时代。召开第六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倡导扶残助残风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公益助残活动,共募集助残资金(物资)2.47亿元,持续开展“家电圆梦”“阳光浴室”等40多个品牌公益项目。在里约残奥会、全国残运会和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位居全国前列。

这些丰硕的发展成果,有效改善了残疾人民生,有力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彰显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此同时,残疾人依然是人数较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残疾人事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残疾人增收致富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就业还不充分,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差距;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康复、托养等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作出重要指示,江苏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这是江苏一切工作的总纲领、总命题、总要求。残疾人事业要顺应时代潮流,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破解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迫切需求,改善残疾人民生福祉,筑牢社会和谐根基,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坚持弱有所扶,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提升残疾人事业治理效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加大服务供给,提升保障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着力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强化政治引领,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弘扬人道主义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帮助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

——坚持改革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残联改革,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整合资源、集成政策、优化服务,形成统一协同高效、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在城乡、区域与相关人群之间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江苏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

——残疾人社会保障得到新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升,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残疾人就业创业取得新成效。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更加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残疾人家庭收入逐年增加,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残疾人普遍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迈上新台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全面加强,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需求有力保障,文化体育服务提质增效,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无障碍环境更加便利,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实现新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体系更加健全,组织建设更加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更加友好,残疾人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到2035年,构建起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与“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相匹配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全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包容、支持达到新的高度,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精准高效,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发展权利充分体现。

(四)重点项目。

——打造优质化康复服务品牌。以残疾人需求和精准服务为导向,以残疾儿童康复为重点,围绕服务能力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精细化,建立康复与预防相联动、康复与医疗相结合的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康复服务。

——打造高质量就业服务品牌。着眼满足残疾人就业需求,加大就业服务供给,发挥就业保障金杠杆作用,贯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开发、就业指导、供需对接、就业权益维护的各个环节,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为有意愿、有潜能就业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赋能,实现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打造现代化特殊教育品牌。以融合教育为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基础教育权利。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持续扩大残疾人高中及以上教育阶段规模,加大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力度,形成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残疾人高质量教育体系。

——打造个性化居家托养照护服务品牌。在机构集中托养提质扩容的基础上,整合机构、社区、家庭等服务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定期上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居家托养服务,全面提升托养服务有效供给水平,实现残疾人有需求、服务体系有供给。

——打造综合性基层服务品牌。以“残疾人之家”为主要平台,汇聚基层各类助残服务力量,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基层残疾人服务综合体和残联工作基层枢纽,实现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

——打造群众性文化体育服务品牌。突出“大健康、群众性”导向,深度融入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挖掘培育残疾人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服务项目和文化创意创新产品,实现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品质化、精准化供给。

——打造智能化信息服务品牌。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撑,运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建设“智慧残联”服务平台,加快促进残疾人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更多服务“网上办”“掌上办”。

——打造法治化权益维护品牌。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全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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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织密扎牢残疾人生活保障网,建立健全更加广泛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继续实施过渡期内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帮扶政策,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残疾人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富民增收、产业扶持的长效机制,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重点地区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促进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

2﹒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应纳尽纳。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救助措施。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

3﹒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健全残疾人补贴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残疾人救助信息共享,实现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事项“跨省通办”,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高效发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息消费优惠、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进入公园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福利政策。

4﹒建立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失业残疾人及时落实失业保险政策。鼓励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盲人按摩机构等参加商业保险,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

5﹒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帮扶。在完善公共卫生立法和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防护需求,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社区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读物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统排查残疾人工作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着力构建覆盖全服务领域、全业务范畴的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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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准赋能残疾人及其家庭,建立健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体系。

1﹒加大残疾人就业稳岗支持力度。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制定《江苏省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服务意见》,规范提升就业服务工作。推进残疾人就业激励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完善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文件,有效落实就业、培训等奖励补贴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表彰制度。实行低保家庭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所获得的收入(含报酬和补贴)可不计入家庭收入政策。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能力评价体系,推动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2﹒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采购支持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健全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支持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建立省、市、县三级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网络。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立足新就业形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推动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健全覆盖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体系,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化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育更多残疾人工匠和技能型人才。优化残健融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组织残疾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等国际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坚持就业赋能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智志双扶”提升残疾人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精准化服务。建立全省残疾人就业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库和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库,积极推荐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加强就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跟踪反馈机制。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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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建立健全更加均等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

1﹒着力提供全周期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健全康复与预防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建立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及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升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能力。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健康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自主康复意识,推动残疾预防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机制,推进县域残疾儿童康复全类别覆盖。支持将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逐步探索向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开放。着力推动康教一体化康复服务,强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教育或医疗资质管理,完善残疾儿童康复绩效评价办法,培育一批区域范围内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示范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加强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管理。强化大龄肢体(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少年康复服务,建立2所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示范中心。

——推进社区康复服务规范管理。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转介效率。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运营。夯实社区康复基础,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应签尽签。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支持医疗、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现辅具服务多点、多形式覆盖。根据残疾人群体需求,对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实施动态调整。探索推进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国家辅助器具华东区域中心建设,加大“科技助残”力度,在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

——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和医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分别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和能力业绩的评价。制定康复人才培训规划,完善康复从业人员培训核心课程,构建全员培训和合格上岗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推行跟班学习培训模式,发挥技术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强化康复学科专业建设,深化高等医学院校、专业医疗机构、特殊教育院校与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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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着力提供广受益多元化的托养服务。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乡镇(街道)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抚养服务为基础的托养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社会化托养服务,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强化有力保障。

——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残疾人托养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鼓励支持养老、医疗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对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做好残疾人托养和失能老人照护标准及服务的衔接,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鼓励接收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共同入住。

——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制定《江苏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监督管理,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强化分类管理,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法登记。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激励机制,健全托养机构评先评优、资金补助制度,完善相关评价和政策标准。加强托养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入职奖补激励政策,定期对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3.着力提供全覆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效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有能力的残疾青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资源,做好残疾人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高等院校扩大残疾学生“单考单招”规模,开展残疾人工作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

——加大融合教育力度。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入学安置和教育教学,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将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提升有机结合,建立多样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拓展职业教育内涵,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增强残疾人教育支持保障能力。完善残疾人就学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倍以上拨付政策,落实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或依托“残疾人之家”、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申办特殊教育办学点,达到合格办学条件和标准的,其接纳的适龄残疾儿童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作用,强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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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着力提供多层次特色化的文体服务。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立并完善以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图书馆、博物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便利服务水平。完善残疾人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残疾人全民阅读品牌,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数字文化服务。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综合利用各类媒体资源,以多种传播方式和丰富多彩的载体传播主流思想舆论,形成立体化残疾人事业宣传格局。

——推动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助等形式,支持文化机构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广播剧、影视剧、戏剧等文化艺术产品,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发展,以基地为支点完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促进残疾人文化创意产品的转化和推广。

——推进残疾人健身体育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体育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体育服务。巩固我省残疾人竞技体育既有优势领域,优化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合理配置运动队规模及结构,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强残疾人运动队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做好参加残奥会、冬残奥会等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训练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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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着力提供全方位法治化的权益保障。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政策。制定《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推动修订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保障等方面的法规制度,提高我省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水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和督查,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监督机制。制定全省残联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支持更多的残疾人代表、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履职尽责。

——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网络,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精准化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规范救助运行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拓宽残疾人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作用,确保残疾人信访事项办理及时高效。

——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要。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等创建工作相衔接,并与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步实施。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无障碍意识,动员社会和残疾人广泛参与无障碍督导促进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研发。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开展智能化升级。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使用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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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扎实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更加规范更加多元的发展支持体系。

1﹒提升残疾人组织建设水平。持续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强化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在2022年底前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适应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机制。增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功能,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加强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联组织工作力量。重视残疾人干部、青年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准入、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出台《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助残社会组织的引导、孵化和培育,支持助残志愿者队伍成长,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

2﹒加快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搭建“智慧残联”大数据平台,推进“一中心”(全省残疾人大数据中心)、“四平台”(全省“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全省残联一体化工作平台、全省残疾人服务综合评价平台、全省残联智慧融合应用平台)建设,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常态化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深化助残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以及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提高残疾人服务事项效能。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可控可靠。

3﹒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残疾人观,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完善社会助残服务机制,采取党建引领助残、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助残项目,形成党建引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组织第七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活动,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弘扬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新风尚。

4﹒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智库作用,围绕残疾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讨和政策咨询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开展残疾人事业创新创优项目培育,各设区市每年争创2项以上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服务项目。

5﹒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县(市、区)残联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推进“残疾人之家”由乡镇(街道)全覆盖向有需求的村(社区)延伸,开展常态化服务。制定《江苏省“残疾人之家”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根据残疾人需求开展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综合服务。

6﹒深化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展现江苏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传播残疾人事业先进理念,促进国际交流合作。聚焦“残疾人康养服务互助、残疾人教育就业互帮、残疾人权益保障互联、残疾人宣传文体互促、残联建设发展经验互学”等协作领域,协同推进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深化长三角残疾人教育、就业等重点领域合作,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互通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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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政府规划体系。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当地规划。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牵头作用,一以贯之落实群团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党政部门的联通,统筹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大事项。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实施,强化工作合力,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不低于20%的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根据残疾人体育发展需求,体育彩票公益金合理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各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款捐助能力,不断扩大助残服务覆盖面。注重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残疾人事业,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三)扩大有效供给,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聚焦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薄弱环节,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完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设施运行和服务供给机制,对已建设的康复、托养、“残疾人之家”等服务设施,通过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设施运行,有效发挥设施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对助残产业在用地、用房、人才培育和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待扶持,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四)开展监测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在“十四五”中期、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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